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?
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:
1.有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、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。这一要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:
(1)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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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须实施侵害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。
(3)被监护人实施的侵害行为须是他自己独立实施的行为。
(4)须被监护人实施了对他人人身、财产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。找法网提醒,被监护人在实际上有无识别能力,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的民事责任。
2.受害人须有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事实。
3.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、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受有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4.监护人有过错。只要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,即推定其有过错。
二、更改监护人的手续到哪个部门
更改监护人的手续到人民法院办理,即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,按照特别程序审理。《民法典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,撤销其监护人资格,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,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:
1.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;
2.保怠于履行监护职责,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,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;
3.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。
三、监护人的职责
监护人有如下职责:
1.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;
2.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;
3.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;
4.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;
5.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;
6.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,代理其进行诉讼。